新“国九条”明确,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彼时,即有业内人士预测,政策鼓励之下,A股上市公司回购,尤其是注销式回购有望显著增加。如今,距离新“国九条”发布已经40多天。从Wind数据来看,上市公司回购潮再来。
4月13日~5月22日,新增股份回购预案或回购计划获股东大会通过的上市公司多达560家;其中,以注销为目的的回购共计381家,占比高达68.04%。
具体来看,通威股份回购规模高达40亿元,海康威视、伊利股份回购规模也在20亿元以上,并且计划将回购股份全部注销。
值得注意的是,注销式回购被视为最为利好投资者的股份回购方式之一。业内分析称,注销式回购能够使公司流通在外的股份减少,理论上有助于每股可分配利润的增加,对资本市场企稳复苏的助力作用更为明显。
4月30日正式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回购注销金额可以纳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这促使上市公司回购注销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回购力度,尤其是加大注销式回购,是新“国九条”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证监会近期反复强调的重点。政策倡导之下,上市公司回购之风再度劲吹。
Wind数据显示,4月13日~5月22日,560家上市公司新增回购计划;其中,以注销为目的的回购381家,占比68.04%。
仅5月21日当天,即有48家上市公司新增回购计划,其中28家计划将回购股份用以注销。5月22日发布回购计划的上市公司达到36家,其中注销式回购23家,占比为63.89%。
纵观新“国九条”发布以来上市公司的一系列回购操作,大手笔回购并不鲜见。
从注销式回购来看,海康威视诚意最足,回购规模高达28.94亿元;伊利股份5月20日晚间抛出的股份回购计划规模为10亿元~20亿元;宝钢股份、海量数据计划回购规模均超过5亿元,分别为5.78亿元和5.50亿元;美锦能源、科沃斯、韦尔股份、视源股份、中国软件、同力日升、东方雨虹、东材科技、力帆科技、三一重工、启明星辰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的回购规模也在亿元以上。
若以股权激励为目的股份回购方式计算在内,通威股份、海康威视、伊利股份、恒瑞医药、泰格医药、中核钛白、京沪高铁、顺丰控股等上市公司的回购规模均在10亿元以上。其中,通威股份回购力度最大,高达40亿元。
但从整体回购规模来看,新“国九条”后上市公司回购力度并未明显增大。截至5月22日,年内单月回购峰值停留在2月份,当月回购规模高达265.01亿元;3月回购规模降至160.56亿元;4月再度微降至157.44亿元;5月1日~22日回购规模共计114.01亿元。不过,相较于去年同期,各月回购力度仍相对较高。
当前上市公司回购的显著特点是注销式回购蔚然成风。
值得一提的是,同为股份回购,相较于以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等为目的的股份回购,注销式回购作用最为显著。
据业内人士分析,一方面,注销式回购更能彰显公司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沛信心;另一方面,注销式回购后,公司股本减少,在当期利润与分红比率不变的情况下,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回报率、每股分红等财务指标将提升,理论上有助于每股可分配利润的增加,利好投资者。因而,注销式回购对资本市场企稳复苏的助力作用也更为明显。
不过,对上市公司而言,注销式回购则意味着更高的成本。因此,上市公司回购注销意愿向来偏低。
为了提高上市公司注销式回购积极性,监管陆续出台系列政策,缓解上市公司回购压力。
典型如4月30日正式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其中规定“回购注销金额可以纳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
与此同时,监管将分红与减持相挂钩。一方面,将企业上市后累计净利润和分红金额作为大股东减持的一个约束指标;另一方面,对于主板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能超过累计融资金额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回购注销金额可以计入分红金额,叠加分红与减持相挂钩,这使得注销式回购的性价比大幅提升,上市公司注销式回购积极性自然随之提高。”受访人士告诉记者。
该人士进一步分析道:对于分红力度较小、徘徊在因分红力度不足而无法减持边缘的上市公司而言,加大分红势在必行;在回购注销金额可以计入分红金额的前提下,如果选择通过注销式回购来代替分红,既能达到分红标准,又能通过回购提振投资者信心,可谓一举两得。对于分红力度本身较大、回购积极性也相对较高的上市公司来说,注销式回购能够同时满足监管倡导的“加大回购力度”与“加大分红力度”的双重要求,同样有助于实现公司利益更大化。
5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再度强调“鼓励形成实施股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积极通过一年多次分红及回购注销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优化治理结构”。
业内人士普遍预计,未来上市公司注销式回购力度有望进一步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