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8月10日电(鲍梦妮)8月10日,记者从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近日该市发布《关于加强杭州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按照以“险”定级、因“施”分类原则,对杭州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杭州某施工工地。 鲍梦妮 摄
《通知》指出,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根据工程施工工艺、超危大工程和危险源个数、企业能力、周边环境、形象进度等因素,确定工程项目综合风险等级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不符合高风险和低风险等级的项目评定为中风险。
例如,在基坑深度因素中,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米为高风险,小于3米为低风险,此外为中风险。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工程项目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为有效管控工程风险,杭州要求参建单位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带班检查机制、监理报告机制。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举例说:“高风险项目每月至少评估一次,中风险项目每季度至少评估一次,低风险项目每半年至少评估一次,风险评估报告应留存现场备查。”
值得注意的是,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若工程建设期间发生一起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该工程项目风险等级直接升级为“高风险”,同时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升级后三个月后可根据整改情况进行降级。
《通知》还明确,施工环境或形象进度发生变化,如深基坑、高支模等超危大工程开工或结束,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影响交付等,该工程项目风险等级应动态调整。(完)